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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认监委关于撤销千城标准认证有限公司等 16家认证机构批准资质的公告

来源: 国家认监委 时间:2025-02-14

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


发布时间:2025-02-08



2025年第3号


国家认监委关于撤销千城标准认证有限公司等

16家认证机构批准资质的公告


根据2024年度工作安排,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了认证机构资质符合性现场核查工作。经核查,以下16家认证机构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认证机构资质、不具备或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机构资质条件和能力的问题。

千城标准认证有限公司(CNCA-R-2023-1335)、江苏华世德认证有限公司(CNCA-R-2024-1376)在申请认证机构资质时提交虚假材料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、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,现决定撤销上述2家认证机构资质。

中十国际认证(湖北)有限公司(CNCA-R-2023-1250)、江苏启垚认证有限公司(CNCA-R-2023-1290)、北京创世纪东方认证有限公司(CNCA-R-2023-1291)、聚创汇信认证(上海)有限公司(CNCA-R-2023-1306)、中企诚信认证(辽宁)有限公司(CNCA-R-2023-1313)、深圳市中佶认证有限公司(CNCA-R-2023-1316)、中新认证技术(山东)有限公司(CNCA-R-2023-1319)、北京中安可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(CNCA-R-2023-1332)、深圳市科耀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(CNCA-R-2023-1334)、景恒认证(山东)有限公司(CNCA-R-2024-1353)、广西南标认证有限公司(现名称:南标认证中心(广西)有限公司)(CNCA-R-2024-1356)、广东东江认证有限公司(CNCA-R-2024-1358)、中标联检测认证中心(广东)有限公司(CNCA-R-2024-1377)等13家认证机构不具备或不能持续符合资质条件和能力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、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,现决定撤销上述13家认证机构资质。

华标众诚检测认证(成都)有限公司(CNCA-R-2023-1314)不能持续符合相应领域资质条件和能力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、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,现决定撤销华标众诚检测认证(成都)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领域资质。

特此公告。

国家认监委
2025年1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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